转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扬广安办(2006)15号
转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湾头镇人民政府: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加以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日
抄送: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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