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填报各有关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情况调查表的函》的通知
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奥运期间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工作,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填报各有关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情况调查表的函》转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填报,于8月8日前报区安监局。
联系电话:0514-87342667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扬安办函〔2008〕1号
关于填报有关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情况调查表的函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安监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奥运期间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请各单位统计所属的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活动的情况,并提出对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和建议。各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填写附表,报当地安监局或主管部门,各地安监局和各主管部门汇总后,于8月8日前将电子版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名录可在扬州安全生产信息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联系人:张景臣
联系电话:87782281
电子信箱:
luochaozuo@sina.com
附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附件:
attach/QuickUpload/2008-08-06/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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